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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21日審查《就服法52條修正案》,攸關外籍移工每3年須出國一次的規範,民進黨立委林淑芬、吳玉琴提案廢除,並且順利在立法院三讀通過,不過,勞團與雇主、仲介雙方在立院場外互槓。仲介及雇主不滿刪除法案並未規劃完整配套,修法後,恐面臨更長的勞動空窗,並且造成重症病患更大的負擔;而勞團則是不滿抗議,認為應該「人比利潤」優先,一旦廢除3年條款,不讓移工再被仲介分食抽佣,正視移工勞權。

現行《就服法》第52條,俗稱外籍移工「3年條款」,規定外籍移工每3年需出國1日後,始得再入國工作,並且可將其工作簽證延展12年,而家庭照顧的看護勞工則可以延展14年的規定,不過,卻也造成外籍移工每3年出境後,再次入境時,就必須再繳交一次仲介服務費用,因此民進黨立委提案廢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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